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境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05

 

 

关于开展2024半年境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导师、预计毕业生、往届生

为做好2024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资格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已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学费无欠缴情况。

  1.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基本流程

    2024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境外研究生答辩工作流程见附件2。

  3. 预答辩

    预答辩在3月27日前完成,答辩小组为3位专家(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组成,专家劳务费参照《关于调整研究生教育相关费用的通知》(校行研字〔2023〕4号)执行,预答辩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每人,答辩小组专家学位论文预答辩评阅书交至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附件3)

    (三)学位论文格式检测

    研究生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论文需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检测要求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模板2024》(附件4),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检测时间:2024年3月10日- 3月30日(此期间系统均开

    放供检测)。系统网址: https://hnucm.lun51.com/yjs

    研究生登录:账号为研究生学号,初始密码为姓名的拼音首字母(大写)加学号后六位(如:H147369),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使用方法:登录后点击“提交论文”,选择对应的模板后上传学位论文即可。学位论文应与提交答辩申请的版本一致,检测系统上传 WORD 版 DOC 文档或者 DOCX 文档,并在检测报告中下载结果。研究生可多次上传检测,直至修改至检测结果合格。

    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由学校统一组织,无需研究生自费检测。

    检测合格标准:万字差错率不超过20/10000。

    (四)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024年4月8日前,拟申请答辩研究生向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答辩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可先提交电子版):

    1.境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与学位论文审核意见表(附件5、6);

    2.学位论文(查重)电子版(去掉综述、致谢部分,只保留正文部分,Word文档以学号和姓名命名);

    3.学位论文(盲审)电子版(去掉本人及导师信息的完整版论文,PDF格式,以学号命名);

    4.在读期间发表期刊论文复印件及PDF电子版;

    5.研究课题原始资料、实验数据;

    6.《执业医师资格证》:申请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位论文保密申请:学位论文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申请保密,如确需要申请保密,需填写并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附件7)

    (五)资格审核(4月13日前)

    1.导师审核:导师对提交申请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在答辩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科审核:学生科审核提交申请研究生在读期间欠费情况,并在答辩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审核:教务科审核提交研究生开题、课程完成情况,并汇总其他部门审核意见,对提交申请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形成最终意见。

    (六)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14日-4月17日)

    采用论文查重方式,由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论文查重率 <30%视为合格,进入论文盲审环节。论文查重率≥30%且<50% 者,返回修改合格后,进入论文盲审环节;仍不合格,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论文查重率≥50%者,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七)论文盲审阶段(4月18日-5月19日)

    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收齐论文后,统一采用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5篇,硕士学位论文送审1篇。结果处理如下:

    1.博士

    1)4篇及以上论文评阅意见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2篇不通过者,修改后再送审2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有1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3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硕士

    1)论文评阅意见为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评阅意见为不通过者,再送审1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八)组织答辩及结果报送(5月20日-6月12日)

    1.学位论文盲审评阅通过后,研究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2.正式答辩在6月12日前完成,研究生于正式答辩前一周,到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领取答辩材料(附件8)。由各导师组织研究生进行答辩,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予以必要协助并随机抽查答辩现场。答辩完成后,请导师向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报送答辩结果。

    3.答辩 PPT 模板要求:本次答辩将提供答辩 PPT 模板(附件9)供答辩使用。

    三、学位申请

    (一)应届生申请

    请本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需提交学位申请的境外研究生于6月12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复印件;

    2.毕业论文上传图书馆回执;

    3.境外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10);

    4.全部科技档案(目录见附件11)。

    (二)往届生申请

      毕业三年内但未获得学位的境外研究生,请于6月12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位申请表;

    四、终版论文上传及档案整理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于6月17日之前将终版论文提交至图书馆。 上传要求见提交论文电子版说明2022版(附件12),论文一经提交即上传至国家图书馆归档,不予修改。答辩及学位材料归档于6月18日-6月21日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中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不可申请答辩。

    2.2021级研究生按照此办法执行,2021级以前的研究生按照老办法进行答辩申请。

  4. 如有问题,请联系:

    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黄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8267

    教务科邮箱:ieijw@hnucm.edu.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湖南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

    学院三楼322教务科

    邮编:410208

     附件.zip

 湖南中医药大学 

                              港澳台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