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境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预计毕业生、往届生: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基本流程
202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研究生答辩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申请答辩资格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和实践环节,修满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修满学费无欠缴情况,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模板2024》,详见附件3)。
2.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
2025年3月20日之前,研究生向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答辩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论文评阅(论文提交):
1.1查重版学位论文(前言→结论及综述/Word文档/以“学院代码-学号-姓名”格式命名);
1.2盲审版学位论文(去掉本人及导师信息的完整版论文/PDF版/以“学院代码-学号”格式命名);
提交前需仔细核对上交版本,一经提交后在盲审结果返回前均不得修改。
学位论文一般不得申请保密,且与论文送审无关。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保密,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附件4),经导师签字后提交至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确保无误后保存并提交,保密年限原则上为1年,经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
(2)提交答辩申请:
2.1境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5);
2.2简明版论文格式检测合格证明。
(3)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3.1研究课题原始资料、实验数据;
3.2在读期间发表期刊论文复印件及PDF电子版;
3.3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同学需提交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
1.导师审核(3月21日—3月22日)
请在3月22日前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审核意见表》(附件6)至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2.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审核(3月23日—3月24日)
(1)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科审核:学生科审核提交申请研究生在读期间欠费情况,并在答辩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审核:审核论文格式,对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予以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研究课题原始资料、实验数据、论文格式检测合格证明、上传学位论文情况,并填写审核意见。
没有导师审核意见的学位论文,将不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3月30日—4月4日)
统一采用国家平台对查重版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1.论文查重率<30%视为合格,进入论文盲审环节;
2.论文查重率≥30%且<50%者,返回修改合格后,进入论文盲审环节,论文将列入国家论文抽检范围;
3.论文查重率≥50%者,一票否决,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五)论文盲审(4月5日—5月10日)
采用论文送审平台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5篇,硕士学位论文送审1篇,同时学校会对学位论文进行校内抽检。评阅结果处理:
1.博士
(1)4篇及以上论文评阅意见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2篇不通过者,不修改直接再送审2篇,2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有1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出现3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硕士
(1)论文评阅意见为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评阅意见为不通过者,不修改直接再送审2篇,通过者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仍有1篇及以上不通过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六)组织学位论文答辩(5月11日—5月30日)
1.学位论文盲审评阅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2.正式答辩在5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于正式答辩前一周,到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领取答辩材料(附件7)。答辩过程中须向答辩主席提供盲审评阅书纸质版。
3.答辩PPT模板要求:本次答辩将提供答辩PPT模板(附件8)供答辩使用。
4.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1)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按学科、专业相对集中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五或七人组成(不包括答辩秘书),不包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组成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2)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半数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答辩主席原则上为校内导师,答辩委员须包含2位外院专家。
(3)博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名校外专家;答辩主席原则上为校内导师。
(4)硕士学位答辩秘书由本校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学科硕士学位的专业人员担任。博士学位答辩秘书由本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担任。答辩现场会议记录、《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和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答辩秘书本人手填并签名。
5.答辩时长要求:研究生报告论文时间为硕士研究生10-20分钟,博士20-30分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个半小时/人,答辩程序包含现场汇报、专家提问及研究生现场作答。
6.学位论文应当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张贴海报进行宣传。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就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形成决议并当场宣布。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七)正式答辩结果报送
1.研究生于6月2日16:00前将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报至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2.答辩影像材料发至教务科邮箱。
二、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资格
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和实践环节,修满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通过学位论文盲审评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二)个人提交
申请应届毕业生、往届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于6月2日前完成《境外研究生学位申请表》(附件9),并将相应纸质材料送至二级学院审核。
三、终版论文上传及档案整理
(一)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于6月3日之前将终版论文提交至图书馆,上传要求见提交论文电子版说明2022版(附件10),论文一经提交即上传至国家图书馆归档,不予修改。
(二)答辩及学位材料归档于6月5日-6月13日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研究生在离校前需将研究课题的原始资料、实验数据以及终版论文word版、PDF版及答辩PPT提交研究生导师。
四、其他事项
如有问题,请联系:
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科:郭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8267;
联系邮箱:ieijw@hnucm.edu.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湖南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三楼322办公室;
邮编:410208。
附件:1.2025年上半年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研究生答辩工作流程
3.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模板2024
4.湖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5.境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6.学位论文审核意见表
7.各研究生需从教务科领取的材料
8.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答辩 PPT模板
9.境外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10.提交论文电子版说明2022版
11.科技档案目录
点击下载:附件.rar
港澳台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4日